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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61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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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欢的第一个男人是在工地上做饭的邵小军,他的鼻子有点塌,一侧的鼻翼没有

了,据说是因为刚生下来的时候在门口的摇篮里睡熟被野狗啃了一家伙。我喜欢他是因

为尽管那个时候整个工地的人都只有白菜汤和黄黄的馒头,我却可以吃到他偷偷腌的一

小罐咸菜疙瘩。绝逼美味,烤鸭都比不上。因为我没吃过烤鸭。

邵小军后来也死了。他和狗算是结下梁子了,半夜里肚饿去破厨房里弄吃的,被疯

狗扑死,喉管断裂,脑袋栽进大铁锅里,听说血流了一整锅。

我没有去看他的尸体,只是惦记那坛子咸菜还在不在。事实证明果真不见了。这下

我有些惘然。

我喜欢的第二个男人是五金公司的老板秋少民。其实他并不招人喜欢,他除了做五

金生意还喜欢做废品生意,经常来工地低价收购废铁,因为这事情有很多民工偷卖钢材

,被工头发现打断了腿再开除。我爸爸是从来不干那样的事情的,他说:楼塌了咋办,

死了人还不清的,那是命。

可我喜欢秋少民。因为他来的时候经常会把我拉到角落给我一些衣服,缀有珠片,

亮闪闪,他说像我的眼睛。他的手是粗糙的,划在我的屁股上嗤拉拉响。

楼终于还是塌了。那个时候我爸正在楼底的一间毛坯房里抽旱烟,在后来的废墟里

找到的烟杆已经断成好几节,跟他的胳膊腿一样。秋少民也被抓了起来,听说在监狱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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