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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3-12-23 06:50:00
前面我家,后面婆家。
我3姐弟妹,父母健全,家底殷实,经营公司。娘家陪嫁房产若干,现价值3~400w左右,有大女10岁,小女一岁。本人与老公学历相当,至今情投意合未变,恩爱有加。老公很尊重我父母,我父母同样当老公如己出,即使是一点点好吃的都会留一份给他。与弟弟和妹妹也不错,经常联合我弟在麻将桌上打垮我^~^。
老公家父母双全,姐姐一枚,传说中的港女真人版。公公婆婆属侨民回流,住公屋,已退休无收入,目前帮姑子带小孩。他姐姐也是两个小孩,大的与我小孩同岁,小的五岁,丈夫高薪公伍元。
日期:2013-12-23 10:50:00
当初恋爱时,两家是各种的反对。理由亦一个比一个充分,我父母怕我远嫁日后被欺负。实验证明父母是对的,假如我去老公家生活,恐怕早离婚N年了。也幸好父母当时对他家半点不了解,否则连离婚的机会也没有。他家就更多理由,大陆的,其实要寻根他祖宗也是大陆的。先声明,本贴不要加入神马港澳台大陆之争,到处杨梅一样花。表又勾起某些爱国人士爱国情绪,到底只是我的家事,可以从家
庭讨论,勿乱入神马港灿土陆之流,更谈不上爱不爱国。太远,乱花钱。乱花钱,我承认,但我没怎么花你儿子的钱,叫唤神马呢?太远,住你戈壁才好么?于是,我俩各种努力各式反抗,最终成功。补充一下他妈我婆婆的斗争方式,我给他打电话,他妈直接说没有这个人。他姐说找人打跑我。想起来真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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